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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
“经营性物业贷”产品,是指对单户融资总额在20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客户,在以其所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前提下,对客户不进行评级和统一授信,以物业的经营收入进行还本付息,并在贷款业务结束时等额减少授信额度的贷款产品。
特点:
还款方式活,可根据经营性物业出租前景和租金收取方式制定灵活的分期还款计划,考虑到物业的租金回收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还可给予借款人最长半年的宽限期,合理缓解小企业客户的还贷压力。
用途:
1、经营性物业自身在经营期的资金需求;
2、对于自行建造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负债性资金和超过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资金;
3、对于购置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购置款
融资额度及期限:
1、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万元,最高不得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0%(集团性客户不得超过15%);
2、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融资利率:
按我行现行利率政策执行。
担保方式:
1、以其名下的商业性用房办理抵押;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如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辅助担保措施。
还款方式:
按月还本付息。
申办条件:
1、小企业信贷业务基本条件;
2、企业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无恶性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产权明晰,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房地产抵押。